开水烫伤脚足疗变“疗足” 消费者获赔4500元
[ 2007-10-4 2:36:00 | By: 妙手华佗加盟总部 ]
 
水母网9月29日讯 本打算在足疗室休闲一把,洗一下脚,做做足部按摩,可没想到服务员一壶开水倒在顾客脚上,脚背被开水烫伤,足疗不成,却不得不到医院进行“疗足”,前后共花了医疗费、交通费2000多元。一想起这事,蓬莱市民张先生就气儿不打一处来。

  9月12日中午,张先生和朋友在饭店里吃完饭后,一
起到饭店附近的一足疗室做足疗,想好好放松一下。洗脚时,张先生起初感到水不太热,便让服务员加点热水。不料服务员在用热水瓶往盆里加水时,不小心将水倒在张先生脚上。张先生被烫得一下子跳起来,仔细一看,脚背上通红一片,用手一摸,顿时掉下一层肉皮儿。众朋友急忙将张先生送医治疗,一共耽误了十多天时间,花掉医药费和交通费2000多元。张先生感到自己的权益受到极大损害,找到足疗店,向店方索赔医药费、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5000元。店方以张先生烫伤是意外事故,责任不完全属于店方为由,拒绝按张先生的要求赔付,只答应赔偿医药费和交通费,对张先生提出的精神赔偿不予理会。

  无奈之下,张先生来到蓬莱消协登州分会投诉,要求消协出面帮忙讨回公道。消协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后,认定张先生所述基本属实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七条,“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”的有关规定,召集双方进行调解,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,足疗店一次性赔付张先生各项费用4500元,张先生不再追究店方的其他责任。 (玉石 炳训 启权)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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